2025.1202 親近善士(十二) & 廣海明月0529
- Judith
- 1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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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論進度:
博朵瓦云.「差阿難陀為大師侍者時. ...... 一切利義.悉能成辦。」
P37L3~P38L3
廣海明月0529 改掉聞思修割裂的毛病
廣論段落 | P12-LL1 ~ P13-LL5 大瑜伽師……而應隨跑。」
四家合註入門段落 | 第1冊 P221L1 ~ P222LL1 接下來是……那個方向。

甲四、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,分二:
乙一、道之根本親近知識軌理,分二:
丙一、令發定解故稍開宣說,分六:
丁一、所依善知識之相
丁二、能依學者之相
丁三、彼應如何依師之理
戊一、意樂親近軌理
己一、總示親近意樂
己二、特申修信以為根本
己三、隨念深恩應起敬重
戊二、加行親近軌理
丁四、依止勝利
丁五、不依過患
丁六、攝彼等義
丙二、總略宣說修持軌理
乙二、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
博朵瓦云.「差阿難陀為大師侍者時.謂若不持大師不著之衣.不食大師之餘食.許一切時至大師前.則當侍奉承事大師。如此慎重.其意是在教誨未來補特伽羅。我等於法全不計較.雖少許茶.悉計高低.謂師心中愛不愛念.此是心內腐爛之相。」幾時親近(「幾時親近」原譯為「親近幾時」)者.如博朵瓦云.「有一來者.是加我擔.若去一二.是擔減少.然住餘處.亦不能成.是須於一遠近適中經久修習。」
第四親近勝利者。近諸佛位.諸佛歡喜。終不缺離大善知識。不墮惡趣。惡業煩惱悉不能勝。終不違越菩薩所行.於菩薩行具正念故.功德資糧漸漸增長。悉能成辦現前究竟一切利義。承事師故.意樂加行悉獲善業.作自他利資糧圓滿。如是亦如華嚴經云.「善男子.若諸菩薩.為善知識正所攝受.不墮惡趣。若諸菩薩.為善知識所思念者.則不違越菩薩學處。若諸菩薩.為善知識所守護者.勝出世間。若諸菩薩.承事供養善知識者.於一切行不忘而行。若諸菩薩.為善知識所攝持者.諸業煩惱難以取勝。」又云.「善男子.若諸菩薩.隨善知識所有教誡.諸佛世尊心正歡喜。若諸菩薩.於善知識所有言教.安住無違.近一切智。於善知識.言教無疑.則能近於諸善知識。作意不捨善知識者.一切利義.悉能成辦。」
廣論南普陀版手抄稿 紙本 B3P119LL3~P139L7 (第三冊下載PDF B3P127LL3~P147L7)
廣海明月0529: 改掉聞思修割裂的毛病
廣論段落 | P12-LL1 ~ P13-LL5 大瑜伽師……而應隨跑。」
大瑜伽師菩提寶云.「言悟入教授者.非說僅於量如掌許一小函卷而得定解。是說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。」又如大依怙之弟子修寶喇嘛云.「阿底峽之教授.於一座上.身語意三.碎為微塵。今乃了解.一切經論皆是教授。」須如是知。如敦巴仁波卿云.「若曾學得眾多法已.更須別求修法軌者.是為錯謬。」雖經長時學眾多法.然於修軌全未能知。若欲修法.諸更須從餘求者.亦是未解如前說義而成過失。此中聖教.如俱舍云.「佛正法有二.以教證為體。」除其教證二聖教外.別無聖教。教正法者.謂是決擇受持道理修行正軌。證正法者.謂是如其前決擇時.所決擇已而起修行。故彼二種.成為因果。如跑馬時.先示其馬所應跑地.既示定已.應向彼跑。若所示地是此跑處而向餘跑者.定成笑事。豈可聞思決擇此事.若修行時修行所餘。如是亦如修次第後編云.「復次聞及思慧之所通達.即是修慧之所應修.非應修餘.如示跑地.而應隨跑。」
四家合註入門段落 | 第1冊 P221L1 ~ P222LL1 接下來有……造成的過失。 接下來是巴梭法王的箋註。「如傑仁波切所著《三寶譚》」,這是一部小論著,宗喀巴大師所造,《三寶譚》是書名。「云:『多聞猶仍匱正法』」,雖然聽聞許多正法,然而修行佛法時仍不知道如何修持,這就是沒有法,貧匱於正法。為何會造成這種過失?「至言不現教授過」,是由於對一切至言無法現為教授所造成的。
接下來須辨識佛陀的聖教。「此中佛陀聖教,如《俱舍》云:『佛正法或教法有二種,其二為何?以教正法、證正法為體。』」這裡正法(དམ་ཆོས)、教法(བསྟན་པ)意思一樣,可分為二種:教正法和證正法。這是巴梭法王的箋註。「除其教證二聖教外,別無聖教」,說除此二種外,沒有其他聖教。「教正法者,謂是決擇受持道理修行正軌」,教正法是指對於如何修持正法的方式作抉擇,是者明其是,誤者辨其非,這就是抉擇。教正法即是對修行正法方式的抉擇。「證正法者,謂是如其前決擇時,所決擇已而起修行」,如前教正法時所抉擇的而作修行,作為自身的修持。「故彼二種,成為因果」,一開始先學習教正法,之後修持證正法,所以說是因果關係。「如跑馬時,先示其馬所應跑地,既示定已,應向彼跑。若所示地是此跑處而向餘跑者,定成笑事」,如跑馬喻,先指明了跑馬的路線後,騎馬按照路線跑一樣。如果不按先前所定路線跑,如本來預定要向東,正式跑時卻向西,這是一件連世間都感到可笑的事。
「豈可聞思決擇此事」,聽聞和思惟抉擇這教典,「若修行時」,卻不按聞思抉擇確立的內容作修行,而「修行所餘」,這怎麼可以呢!這是指誰呢?就是指我們。我們為何要聞思學習?是為了要修行。透由聞思,理路變好,更容易了解教典內容,然而卻不作修持,聞思的利益就很少了,利益就小了。為什麼要聞思?是為了要行持;行持是為了什麼?是為了要修證;修證是為了什麼?是為了獲得佛地、佛陀的果位。應該這樣一個接一個,按次第而成為因果。所以不可以別別將教證二法斷然地分開,實踐的時候,應該要彼此相輔相成地作修持,這是非常重要的!
這段宗喀巴大師是按《修次第後編》而說,是《修次第後編》的內容,這兩者是一樣的。「如是亦如《修次第後編》云:復次聞及思慧之所通達」,學習的時候,由聞思門中以智慧所通達的一切,「即是修慧之所應修」,修的時候就是修此。「非應修餘」,聞思與修行別別分開,這就不行了。「如示跑地,而應隨跑」,必須按照先前所標示的路線跑。接下來巴梭法王的箋註,也是差不多的內容。此處宗喀巴大師所說的、《修次第後編》、巴梭法王的箋註,所講的內容是相同的。「此復初由聞思所決擇義,即當由修而行持之」,就是根據之前聞思所抉擇確定的內容作修持。「如示馬跑處應向彼跑」,你指定了那個方向,你就要跑到那個方向。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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