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.1125 親近善士(十一) & 廣海明月0528
- Judith
- 2025年1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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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更新:2025年12月6日
廣論進度:
其中初者.如五十頌云. ...... 親近知識非為財。」是須受行正法之分。
P36L4~P37L3
廣海明月0528 以十法行等而度時日
廣論段落 | P12-LL1 ~ P13-LL5 大瑜伽師……而應隨跑。」
四家合註入門段落 | 第1冊 P219L10 ~ P220LL1接下來有……造成的過失。
甲四、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,分二:
乙一、道之根本親近知識軌理,分二:
丙一、令發定解故稍開宣說,分六:
丁一、所依善知識之相
丁二、能依學者之相
丁三、彼應如何依師之理
戊一、意樂親近軌理
己一、總示親近意樂
己二、特申修信以為根本
己三、隨念深恩應起敬重
戊二、加行親近軌理
丁四、依止勝利
丁五、不依過患
丁六、攝彼等義
丙二、總略宣說修持軌理
乙二、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
其中初者.如五十頌云.「恆*1以諸難施.妻子自命根.事自三昧師*2.況諸動*3資財。」又云.「此供施即成.恆供一切佛*4.此是福資糧.從糧得成就。」復如拉梭瓦云.「如有上妙供下惡者.犯三昧耶*5。若是尊長喜樂於彼.或是唯有下劣供物.則無違犯。」此與五十頌所說符順.如云.「欲求無盡性*6.如如*7少可意.即應以彼彼*8.勝妙供尊長。」此復若就學者方面.以是最勝集資糧故.實應如是。就師方面.則必須一.不顧利養。霞惹瓦云.「愛樂修行.於財供養.全無顧著.說為尊重。與此相違.非是修行解脫之師。」
*1. 恆:身、心兩方面,一直不斷絕地一念都不忘失
外財:最親近自己的妻兒子女;內財:就是自己的身命
*2. 三昧師:傳授灌頂,解說密續,授予口訣的密教上師
*3. 動:無常
*4. 恆供一切佛:自己所依止的上師,是十方諸佛的總聚體,如此供養上師之因,即是等同恆時供養十方一切諸佛
*5. 三昧耶: 依止上師的誓言 *6. 無盡性:佛陀果位; 功德無窮盡
*7. 如如:外財
*8. 彼彼: 內在心中的意樂 令師長歡喜(作師所喜)的三種方法: 第一、供獻財物,(財敬供養),如《事師五十頌》說:「連最難捨的妻兒家人乃至自身的性命,都可以拿來供養自己的師長,那些一般資財又算什麼呢?」又說:「這樣供養布施的成就,等於供養一切諸佛,這是殊勝的福德資糧,從積聚資糧而能獲得成就。」 又如祖師拉梭瓦說:「如果有上妙的財物,卻因自己難捨,而把差的物品拿去供養上師,這是違犯三昧耶戒。除非上師正好喜歡這個下劣之物,那就隨他的意樂;或是自己只有粗劣的供品,那就不算犯戒。」
這與《事師五十頌》說法相符。《事師五十頌》說:「如果想求圓滿的佛果,只要任何師長喜歡的東西,就拿去供養,但心中的意樂一定要恭敬,這個供養就是最殊勝的供養。」 如此,從學者弟子的角度來說,供養財務是最殊勝集聚資糧的方法,實在應該這樣做。就師長方面來說,他必須完全不顧名聞利養。霞惹瓦說:「真正善知識,他心中愛樂歡喜的只有修行,至於財物供養,他完全不會在意,他接受你,是為了成全你。如果與這相違背,就不是修行解脫道的師長。」 第二者謂為洗浴按摩擦拭及侍病等.當如實*1師功德等。 *1. 如實:不要增益,妄加 第二、身語承事。在身方面,對師長的奉侍有洗浴、按摩、擦拭及師長生病時妥善照顧。在語方面,要如實讚揚師長的功德。
第三者謂於教授遵行無違.此是主要。本生論云.「報恩供養者.謂依教奉行。」設若須隨師教行者.若所依師引入非理及令作違三律儀事.如何行耶。毘奈耶經於此說云.「若說非法.應當遮止。」寶雲亦云.「於其善法隨順而行.於不善法應不順行。」故於所教.應不依行。不行非理者.本生論第十二品亦有明證。然亦不應以此諸理.遂於師所.不敬輕訾而毀謗等。如尊重五十頌云.「若以理不能.啟白不能理。」應善辭謝而不隨轉。如是親近時.亦如莊嚴經論云.「為受法分*1具功德.親近知識非為財。」是須受行正法之分。 *1. 法分:上師說法就分給了自己一分法,自己要去修持正法的受用 第三、依教修行。就是依師長的教導,遵照奉行沒有違背,這是最主要的。《本生論》說:「要報答善知識的恩德,最殊勝的供養,就是依教奉行。」如果師長的教授不如法,或與三律儀戒(律儀戒、攝善法戒、饒益有情戒)相違時,該怎麼辦呢?《毘奈耶經》說:「若師長教導不如法,就不要照著做。」 《寶雲經》也說:「如果上師教導的是善法,我們就應該依教奉行,若是不善法,則不應隨順去做。」所以,如果師長所教導的並不如法,就不應該照著去做。有關不如理如法的教導,就不應該隨行的道理,在本生論第十二品中也有明證。 雖然如此,但是也不應該以這些理由,對於這位師長因此有不恭敬、輕視而毁謗等行為。如《尊重五十頌》說:「假若師長交辦的事不合理,我們不能夠遵從,應向師長說明不能做的理由。」並應善巧婉轉的辭謝,而不要盲目隨錯誤而轉。親近師長時,就像《莊嚴經論》所說:「親近善知識,是為了獲得正法、增長功德,不是為了財或貪圖享受。」所以,在善知識跟前,應該以接受佛法的教導為最重要。
加行親近軌理重點: 1.財敬供養 (外在財)
學者:恆以諸難施,恆供一切佛,此是福資糧,從糧得成就 (佛果位)。
老師:於財供養,全無顧著
2.身語承事(內在身):
所有時間與體力都在承事師長
3.依教奉行:為受法分具功德,親近知識非為財
廣論南普陀版手抄稿 紙本 B3P101L7~P119LL4 (第三冊下載PDF B3P109L7~P127LL4)
廣海明月0528: 以十法行等而度時日
廣論段落 | P12-LL1 ~ P13-LL5 大瑜伽師……而應隨跑。」
大瑜伽師菩提寶云.「言悟入教授者.非說僅於量如掌許一小函卷而得定解。是說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。」又如大依怙之弟子修寶喇嘛云.「阿底峽之教授.於一座上.身語意三.碎為微塵。今乃了解.一切經論皆是教授。」須如是知。如敦巴仁波卿云.「若曾學得眾多法已.更須別求修法軌者.是為錯謬。」雖經長時學眾多法.然於修軌全未能知。若欲修法.諸更須從餘求者.亦是未解如前說義而成過失。此中聖教.如俱舍云.「佛正法有二.以教證為體。」除其教證二聖教外.別無聖教。教正法者.謂是決擇受持道理修行正軌。證正法者.謂是如其前決擇時.所決擇已而起修行。故彼二種.成為因果。如跑馬時.先示其馬所應跑地.既示定已.應向彼跑。若所示地是此跑處而向餘跑者.定成笑事。豈可聞思決擇此事.若修行時修行所餘。如是亦如修次第後編云.「復次聞及思慧之所通達.即是修慧之所應修.非應修餘.如示跑地.而應隨跑。」
四家合註入門段落 | 第1冊 P219L10 ~ P220LL1 接下來有……造成的過失。 接下來有語王尊者的箋註,「座上座間,皆以十法行等而度時日」,這就是熱振寺噶當派行者修持的方法,無論座上修還是座下修,都是以十種法行而度過任何時間。「是故熱振諸瑜伽士咸謂今晝晝短,今夜夜短,其義即此」。「熱振」是噶當派一座寺院的名字。這是在描述修行的狀態,學習的時候感到白天很短、晚上也很短,代表一種身語意三碎為微塵的精進。身語意三碎為微塵的精進就是這樣,熱振寺的瑜伽修士們,感到白天時光短促,晚上也一樣短促,因為全然精進地學習。不論正式座上修抑或下座的時候,都精勤於十種法行。這段是對上文的解釋。
真師:
師父,他現在說這句話的意思,就是想要了解一切經論都是教授,不是只了解一點掌上的那些經論,須要以這樣勇猛精進的心去了解一切經論。因此忘記了時間的流逝,忘記了自己的身體、語言和心理,全心全力地投入。
仁波切:
對,要精進!十法行知道怎麼算嗎?
真師:
什麼叫十種法行?
仁波切:
一抄經,二供養,三布施,四聽法,五在心中憶持法的一切詞義,就是背經論,六讀誦經文論典,七說法,八課誦,九心中思惟法義,十在心中修習一切至言的內涵。心中思惟和修習不一樣,一個是思惟,一個是修。這就是所謂的十種法行。
「如敦巴仁波卿云:『若曾學得眾多法已,更須別求修法軌者,是為錯謬。』」法已經學了很多,學是學了許多,然而要修法時,卻又要找另外的修法方式,這樣的話就是個錯誤。「雖經長時學眾多法」,雖然已經作了許多講、聞、學習,「然於修軌」,修持的時候,「全未能知」。「若欲修法」,想修持正法的時候,「諸更須從餘求者」,心想:「應如何修行?」而去尋求修法的方式。「亦是未解如前說義而成過失」,是因為不了解、不懂法所造成的過失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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